寄件者: lucille
寄件日期: 2003年1月17日星期五 下午 9:36
收件者: 'win   '
主旨: RE: 請說清楚


W 先生,您好:

 

印象中,我所發的訊息應該是每次都有寄給您的,

有關您所問的邵族祭場的問題,我正是做為代邵族發聲的人。

在您所指胡亂放話的這封信之前,我也寄了新聞稿,當中並附上邵族土地流失大事記,

不知您是否收到或閱讀過?

 

有關土地流失一事,10幾年來,邵族不斷陳情,監察院並曾向南投縣政府提出糾正函,但南投縣政府並無任何回應,

去年對於祭場,我們也數度發動抗爭,但是,事件只要不在台北市發生,它就淪為地方新聞,不會有人注意,也無人關切。

多數人不知邵族土地流失一事,可以理解。

甚至於絕大多數的人連邵族這個族群都未曾聽聞,即使去年阿扁總統來此,為邵族正名,並宣布邵族為第十族,

(總統到臨,所有SNG車都來,媒體也大幅報導…,這樣的宣傳夠大了吧?但還是不會在絕大多數人的腦袋中留下任何漣漪)

 

邵族的祭場是神聖的,但是因為德化社市地重劃使得土地流失,過去做祭的場所變成小小的一塊空地,

為了還能有一塊空間做為祭場,族人不得已在周圍搭起鐵皮屋、木板屋,委屈地縮在裡面進行祭儀,

或是蹲在馬路邊,即使臨時以竹竿圍出祭場(邵族做祭的習俗是,做祭當中,任何人、動物都不得穿越祭場,以免干擾祖靈)

女祭師也發言阻止,但仍擋不了恣意穿越祭場的行人車輛,為了讓祭儀傳統能持續下去,難道不是忍氣吞聲?不是卑微?

但是這背後的卻也是邵族對於傳統的堅持。

 

說粗暴的觀光文化也沒錯,因為政府從未真正願意聽邵族人說邵族的祭儀文化與傳統,

即使我們說了又說,即使文建會副主委吳密察也認為邵族祭場不能以現有的文資法方式保存,而應以特例行之,

但文建會的神經末稍不是縣政府、不是交通部風管處、不是鄉公所,

南投縣政府與交通部觀光局甚至認為隨便那個地方都可做為祭場,供作觀光用途。

邵族的祭典有其神聖性,自有部落會議的安排,

不是政府說何時舉辦就何時舉辦、說何人要來看就表演給誰看、說在那個地方舉行就在那個地方舉行的,

政府的舉措,對邵族而言,對於一個族群的文化而言,難道不是粗暴嗎?

 

政府宣稱要以人權立國,要與原住民要建立新伙伴關係,但是對邵族來說,土地在重劃過程中流失殆盡,無可種作謀生之地、居住之地,

重劃後,德化社土地糾紛不斷,因無力解決這個問題,多少青壯輩發生家庭內的爭吵、或離家而導致妻離子散,算算,因此過世了30餘族人,

重劃過程當中有嚴重的行政瑕疵,族人多年來的陳情、抗議,也未獲得善意的回應,

已故陳進復長老的祭場拆除事件,是祭場消失、祭儀文化消失的先聲,

此例一開,接下來其他長老所屬的重要祭場也將一一比照被拆除。

從這當中,我不知正義、法治、文明在哪裡?

如果您知道,請您指正。

 

Lucil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