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件者: lucille 
寄件日期: 2003年2月8日星期六 下午 8:55
收件者: '行政院院長電子信箱'
主旨: RE: 文號 [92000670] -- 多善良的老百姓! —— 苛政與風水


游院長:

您好,有關邵族土地問題,我不認為以原民會或南投縣政府之層級就能解決。問題丟到原民會或縣政府,
是推卸責任、或是對於政治假裝外行的作法。


送交原民會,表面上是以「原民會為主管原住民事務」之理由行之,事實上,原民會無法處理這項爭議,
土地管理的權責並不在他們身上,難道政府的想法是:請其他原住民來安撫邵族原住民嗎?這無助於問題
的解決。丟給縣政府,此事正是縣政府惹出來的,他會處理嗎?


陳進復長老祭場拆除一事,縣政府的作法可議。在去年邵族人為陳長老祭場一事發動抗爭,縣府委請當時
的議員前來調解,在所有族人面前,佯裝各打五十大板,說回去一定做圓滿處理,之後發文給陳長老遺孀
,聲稱要進行協調,要求僅長老遺孀一人出席,其他族人不要出面,長老遺孀單獨前往,卻遭威脅恫嚇。

購買抵費地者,對長老全家提出告訴,縣府又聲稱,已找好一塊做為交換,只要遺族願意以地易地,將使
買主撤銷告訴。長老遺孀年長,禁不起恫嚇,並為了外孫(買主連他們都聯名告訴)著想,不得不同意以
地易地,結果,買主在其勝訴後不願撤銷告訴,縣府也完全關閉協商大門,原本所說的土地亦如石沈大海
。縣府是站在哪個立場,已非常清楚,此事又怎能再一次交付縣府解決?



我們針對問題來談,土地問題,事涉內政部,為什麼不交內政部、並會同文建會與原民會解決?行政院的
答覆,我們非常不滿意,法院聲稱延遲二個月的時間討論,即使我們於18日前往監察院陳請,請監察院調
查,或是文資法修正,種種做為都緩不濟急,這些程序都要超過二個月,甚至半年以上,屆時,邵族祭場
早被拆光!祭儀文化早已慘遭斲喪!難道政府是用緩兵之計嗎?



行政院如此交辦邵族土地事務,我們不能接受!





-----Original Message-----
From: 行政院院長電子信箱 [mailto:eyemail@eyemail.gio.gov.tw] 
Sent: Monday, January 20, 2003 2:00 PM
To: lucille
Subject: 文號 [92000670] -- 多善良的老百姓! —— 苛政與風水



      親愛的網友:

      來函我們已經收到了,您所反映的問題及建議,我們已
      轉請 [ 原住民委員會、南投縣政府 ]參酌辦理後直接回覆給您。 
      謝謝您的來信,並祝 平安如意
      行政院院長電子信箱小組 敬啟
     



      Dear Friend:

      Thank you for your thoughtful e-mail, which we have read with much interest.
      Your questions and suggestions to Premier Yu have been sent to the
      responsible department for prompt reply.
      Best wishes for good peace and health!

      Premier's E_mail Correspondence Group
      Executive Yu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