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聽到政府對邵族人土地問題「一切依法辦理」。
談到「依法」……,應該把德化社邵族人趕到日月潭裡,因為我們的土地在那裡。
在中華民國成立之前,我們即生活在這裡,他們將我們居住地登錄為「台電」、「林務局」、「國有財產局」土地,德化社市地重劃時,說我們佔用公地,依法必須補繳15年租金(民國60年至75年)再依法承購,我們無力付租金、無力承購時,土地流失大半,數十年來族人妻離子散,幾到亡族滅種的地步,現在連最後的祭場也要「依法強制拆除」、「依法強制驅離」。
但他們為什麼從來沒有想到要依中華民國憲法第十五條「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的法呢?
去年阿扁總統來到日月潭德化社,為邵族正名;
今天,南投法院要拆除祭場,
我們無奈並沈痛地邀請阿扁總統,1月20日上午10:00,來此親眼見證 邵族是如何地被凌遲、消滅!
時間:2003年1月20日上午8點
地點:南投縣魚池鄉日月潭德化社碼頭南側
儀式程序:
8:00∼10:00 邵族傳統儀式
陳進復長老女兒陳秋妏告別式
(去年誤飲毒酒過世含冤未白,目前骨灰罈還在祭場裡)
10:00強制拆除